CFi.CN訊:二、本次減持計劃的主要內容
(資料圖片)
(一)本次減持計劃的具體安排
1、減持原因:股東自身資金需求。
2、減持方式:集中競價方式。
3、減持數量、比例、方式及股份來源:
序號股東名稱本次擬減持股份數量占公司總股本比例本次擬減持的股份來源1符冠華1,000萬股0.7919%公司首次公開發(fā)行前股份及因權益分派實施資本公積轉增股本而取得的股份2潘嶺松180萬股0.1425%公司股權激勵獲得的股份及因權益分派實施資本公積轉增股本而取得的股份3張海軍80萬股0.0633%公司股權激勵獲得的股份及因權益分派實施資本公積轉增股本而取得的股份4、減持期間: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個交易日后的3個月內。
5、減持價格:視市場價格確定。
若計劃減持期間有派息、送股、資本公積金轉增股本、配股等除權除息事項,股份數將相應進行調整。
(二)股東承諾及履行情況:
1、上市時承諾
根據公司《首次公開發(fā)行股票并在創(chuàng)業(yè)板上市招股說明書》和《首次公開發(fā)行股票并在創(chuàng)業(yè)板上市公告書》,本次減持相關股東承諾如下:
時任公司實際控制人的符冠華承諾: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其余股東潘嶺松、張海軍等承諾:自蘇交科股票上市之日起12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購其持有的股份。
時任公司董事、監(jiān)事、高級管理人員的符冠華、潘嶺松、張海軍還承諾:①自公司首次公開發(fā)行的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年后,在任職期間內每年轉讓的公司股份不超過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總數的25%。②自公司首次公開發(fā)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個月內申報離職的,自申報離職之日起十八個月內不得轉讓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首次公開發(fā)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個月至第十二個月之間申報離職的,自申報離職之日起十二個月內不得轉讓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③離職后半年內,不轉讓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依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本次披露減持計劃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擔任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超過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總數的25%;在離職后的六個月內不轉讓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東嚴格履行了上述承諾,未出現(xiàn)違反上述承諾的行為,本次擬減持事項與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諾一致。






